由于产品投资需要,并为更好地满足市场及客户对养老金产品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华益1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法律文件相关条款做出如下变更:
1. 将合同订立依据中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变更为“《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令第36号)”;
2. 增加关于职业年金的描述;
3. 变更关于工作日、不可抗力的定义;
4. 变更投资管理人义务中法律法规调整时投资管理人需要相应调整合同内容的描述,以及向持有人提供报告的描述;
5. 业绩比较基准的描述,增加投资基准相关描述;
6. 变更投资管理人联系地址,托管人电话、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7. 增加关于产品申购限额的描述;
8. 变更关于非交易过户的描述;
9. 在投资政策中增加对关联交易授权豁免的描述;
10. 变更关于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股票的估值的描述;
11. 变更关于产品审计的描述;
12. 增加对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的要求;
13. 调整关于投资管理合同生效后变更的描述;
14. 变更关于产品终止通知份额持有人的描述;
15. 变更投资管理人、托管人赔偿责任的描述。
上述变更已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备案,并于2020年9月4日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变更备案确认,确认函号为人社厅函【2020】128号。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