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产品投资需要,并为更好地满足市场及客户对养老金产品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华智2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法律文件相关条款做出如下变更:
1.将合同订立依据中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变更为“《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令第36号)”;
2.变更养老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的描述;
3.增加投管人可以通过公司网站公告形式限制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的描述;
4.在投资政策中增加对关联交易授权豁免的描述;
5.增加对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的要求;
6.调整关于投资管理合同生效后变更的描述;
7. 变更托管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基本信息。
上述变更已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备案,并于2020年4月29日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变更备案确认,确认函号为人社厅函【2020】65号。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