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HD for iPad

税收优惠政策短期保留四分之一公司可望受益

时间: 2000-10-20 字体大小:


讯财政部有关人士近日表示,各地实行的对上市公司所得税先按33%的法定税率征收再返还18%、实征15%的优惠政策,允许保留到2001年12月31日。但从2002年1月1日起,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所得税一律按法定税率征收。上市公司税收优惠政策的延续,对去年享受先征后返的优惠税率的近四分之一的上市公司来说,这有望成为一利好。
税收政策的变化一直是上市公司较为敏感的话题。据全景网络提供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1999年在深沪两地上市的近千家上市公司当中,有273家公司享受了先征33%后返18%的优惠税率。而今年中期报告显示,在这273家公司当中有175家公司已按照33%税率计算所得税;有51家公司仍然执行15%的所得税;另外还有47家公司未在中期报告中披露所执行的所得税情况。其中受影响最大的将是这173家公司。
有权威人士指出,此次出台的政策,并没有对这点作出明显界定,这取决于地方政府和上市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结果。
随着税收政策利好消息的出台,市场上对谁将是最大受惠者的讨论也是众说纷纭。有专业人士指出,上市公司大都拥有子公司并编制合并报表(对编制合并报表的上市公司,附表中的利润及所得税数据为合并报表数),因此优惠政策的最大受惠者应该是只编制母公司报表的上市公司或母公司利润与合并报表利润之比较大者。


    转载自《证券时报》
网上交易申请直通车_三步开通
电子对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