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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买基金获宽容

时间: 2000-08-31 字体大小:

单只基金持有份额可达10%

    记者近日从保险监管部门核实,保险机构持有一只基金的份额占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最高可达10%。

    据悉,这一规定出自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的暂行管理办法,该文件已抄送中国证监会。

    关于持有单只基金的数量问题,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曾有明确规定,即除发起人或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持有一只基金的数量不能超过基金总份额的3%。

    基金中报显示,以中国人寿为代表的保险公司踊跃投资基金,成为基金的重要投资者。不少保险公司持有一只基金的数量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了3%,最高已达10%。

    中国人寿有关人士说,目前保险公司投资于一只基金的比例并没有超出政策的限制。除了总的入市投资比例外,中国保监会就保险资金投资证券市场还规定,保险公司对一只基金的投资额不得超过核准投资总额的20%,持有一只基金的数量不得超过该基金总份额的10%。

    保险资金是去年10月底获准间接入市的。今年上半年保险业的基金投资实际达91.53亿元,较去年末增长352%。

    ----转载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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