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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内控有方向 中国证监会颁布实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时间: 2001-02-06 字体大小:


    为了促进证券公司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与稳定,日前中国证监会颁布实施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对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原则及基本要求等作了具体规定。
  根据规定,证券公司及有证券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必须按照该指引的要求,建立运行高效、控制严密的内部控制机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指引》指出,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主要措施,也是衡量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证券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必须遵循健全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防火墙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
  《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必须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以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和以内部稽核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
  《指引》强调,内部稽核部门应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证券公司必须建立科学的授权批准制度和岗位分离制度,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在保证资产安全性的前提下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严格控制公司的财务风险。证券公司还必须建立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设定具体的应急应变步骤。
  根据该《指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资金管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内部稽核控制等。


    转载自《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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