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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信用卡自动还款服务协议

时间:2013-08-29字体大小:

尊敬的客户,
    在使用华夏基金信用卡自动还款服务之前,请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当您登记使用华夏基金信用卡自动还款服务,即表示您已接纳下列所有条款,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华夏基金客服渠道进行询问,华夏基金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华夏基金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甲方:个人客户
乙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信用卡自动还款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华夏基金信用卡自动还款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
 
    一、华夏基金信用卡自动还款服务
    华夏基金信用卡自动还款服务为乙方推出的根据甲方信用卡发卡行提供的账单信息,在信用卡还款日前赎回甲方在华夏基金网上交易直销的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并由乙方通知信用卡发卡行根据甲方授权完成信用卡自动还款操作的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甲方使用本服务,乙方暂不收取费用,但乙方保留收取费用的权利。
 
    二、签约
    甲方自愿选择是否使用华夏基金信用卡自动还款服务,如选择使用本服务,需核实甲方本人实名身份,通过电子方式签署本协议。甲方使用本服务时,如其使用的服务功能涉及到乙方的其他业务规定或规则时,需同时遵守。
 
    三、华夏基金信用卡自动还款服务
    1.甲方可随时申请开通本服务,亦可随时申请终止本服务,前述操作均可通过甲方自助设置完成。甲方开通自动还款服务后,可以终止和修改自动还款设置。
    2.甲方选择本服务,即表示甲方授权委托乙方根据甲方的信用卡发卡行提供的账单信息,在信用卡还款日前两个基金交易日赎回甲方相应货币基金份额,并由乙方通知信用卡发卡行进行联动操作,同时甲方亦授权委托信用卡发卡行有权根据甲方授权使用货币基金赎回后的资金进行信用卡自动还款。货币基金赎回,按照基金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3.在本服务中,乙方根据甲方的信用卡发卡行提供的账单信息向甲方提供还款服务,乙方不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如因该等账单信息有误,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产生滞纳金、信用评价降低等),均由甲方自行与信用卡发卡行解决,乙方可在合理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协助。乙方不对本服务中信用卡发卡行及任何第三方须履行的义务及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4. 如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信用卡还款失败或有误的,乙方对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承担责任。。除此之外,乙方不向甲方承担其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可能获得的收益、信用等级下降、资料损失或其他损害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赔偿责任)。
    5. 对于甲方由于信用卡发卡行原因导致的信用卡还款失败、有误或迟延而遭受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 甲方可设置全额还款和最低额还款。设置为“全额还款”,乙方将按甲方该期信用卡账单应还款金额进行赎回,如甲方在华夏基金网上交易直销的货币市场基金份额不足以全额还款,则本次还款失败;设置为“最低额还款”,乙方将先按甲方该期信用卡账单应还款金额进行赎回,如甲方在华夏基金网上交易直销的货币市场基金份额不足以全额还款,则乙方将按甲方当期信用卡账单的最低还款金额进行赎回,如不足最低还款金额则本次还款失败。
    7. 甲方应在该期账单的最后还款日前至少三个基金交易日完成信用卡自动还款服务设置,否则乙方不对该期账单提供还款服务,还款服务从下期账单开始生效。
    8. 甲方应在该期账单的最后还款日前至少三个基金交易日变更全额还款或最低额还款,否则变更的设置不对该期账单生效,从下期账单开始生效。
    9. 甲方停止信用卡自动还款服务仅对乙方尚未发起的还款申请生效,乙方已经发起的信用卡还款甲方不可撤销。
    10. 乙方将在每期成功完成还款或还款失败等情况时,向甲方在乙方预留的手机号发送提示信息,该信息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作为甲方信用卡还款的凭证。如信用卡发卡行已向甲方发送还款成功的信息,乙方可以不再重复发送。乙方不保证甲方能收到前述提醒信息,并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乙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的发展增加、减少或撤销服务信用卡种类。当乙方撤销某类服务信用卡,且甲方已选择用货币基金份额自动还款该种类信用卡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本协议自通知发出时自动终止。
    12. 乙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的发展,调整本服务的内容;乙方有权对本服务进行升级、改造,但乙方应提前以邮件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甲方。
    13.乙方有权随时停止本服务,但乙方应提前以邮件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甲方。
    14. 乙方有权拒绝授予或取消不符合要求的甲方使用服务的资格,而无须预先通知甲方。甲方从事非法交易或不正当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其服务,并有权追溯其相关法律责任。
 
    四、用户资料信息及保密
    1.出于业务安全的需要,甲方需提供真实姓名、证件号码、银行卡号以及真实的手机号码作为核实客户身份的重要信息。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身份资料及在交易中产生的交易记录负有保密义务,但有权利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向有权查询的法定机构,或为完成交易指令的需要向第三方提供。
    3.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料和交易记录等进行查阅及验证。
    4. 乙方发现注册资料或交易行为中存在问题,或可能会导致不良后果的,有权向甲方发出询问,要求甲方进一步提供必要的信息或直接对该交易、甲方及相关的交易作出相应的处理。
 
    五、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华夏基金信用卡自动还款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乙方客服:4008186666或登录乙方网站进行咨询和投诉。
    2.义务
    (一)甲方办理华夏基金信用卡自动还款业务,需要通过电子方式签署本协议;同时遵守各家银行的相关业务条款。如使用的服务功能涉及到乙方其他业务规定或规则的需同时遵守。 
    (二)甲方进行信用卡自动还款,还款来源必须为本人在华夏基金网上交易直销的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因甲方货币市场基金份额不足等原因造成的信用卡自动还款失败,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执行当期交易指令后,甲方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该指令。
    (三)甲方办理华夏基金信用卡自动还款业务应登录乙方网站(网址:华夏基金:www.chinaamc.com)或合作银行网站,以及乙方特别告知的其他方式登录,因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四)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于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者无效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信用卡号和预留的信息,除在乙方办理业务时使用外,不向任何其他人、其他网站、电话或短信的问询提供预留的信息内容。甲方对通过以上信息完成的一切交易负责。
    (五)甲方承诺自己在使用本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相关规定。甲方从事非法活动或不正当交易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甲方独立承担。
    六、协议修改
    1.乙方根据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可修订本协议。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及/或增补,经乙方在网站发布、公告或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其他方式向甲方作出合理通知后,即开始生效。
    2.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甲方有权停止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如果甲方继续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则视为其同意本协议相关条款的修改。
 
    七、差错处理
    甲方发现自身未按规定操作,或由于自身其他原因造成信用卡自动还款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的,应及时通过拨打客服电话或通过在线客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调查并告知用户调查结果。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内容,给其他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他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名誉损失等。
 
    九、免责条款
    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乙方保证按照甲方设置赎回货币基金。对于由于甲方原因以及非乙方原因的其他各种原因造成的赎回或划款失败、还款未能按期到账、到账金额不符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以向甲方预留的邮箱或手机号码成功发送相关信息视为其已履行相关通知义务。因甲方变更邮箱或手机号码而未接收到该信息的,乙方不因此而承担怠于履行通知义务的责任。
    十、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应适用乙方相关的业务规定和通行的行业惯例。
    因使用本服务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以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一、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从甲方签署协议时生效,甲方于网页上对本协议的确认视同签署。

    十二、 其他
    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本协议享有最终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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