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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时间: 2014-06-24 字体大小:

    原兴和证券投资基金退市时,投资者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可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在实施“封转开”时其基金份额已统一登记在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国结算TA系统开设的临时账户下,投资者需要对该部分份额进行重新确认登记后,方可进行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夏兴和混合”)基金份额的赎回,此过程称之为确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4年6月25日起,为投资者办理华夏兴和混合的确权业务。
    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果投资者不按照本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则本公司无法对其进行“确权”登记。
    一、凡要求确权的投资者必须首先在本公司直销各网点、中国建设银行各网点或华夏兴和混合场外代销机构(机构名录参见《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本公司后续发布的关于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即中登上海TA账户),或将原股东账户转指定到具有“上证基金通”资格的证券公司的席位上(具备“上证基金通”资格的证券公司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二、对于欲在场外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须持以下资料到本公司直销各网点、中国建设银行各网点或华夏兴和混合场外代销机构提出确权申请。
    1、个人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或传真件;
    (2)场外开放式基金账户(即中登上海TA账户)、原场内证券账户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或传真件;
    (3)确权申请表(个人)(见附件);
    (4)场外基金账户开户确认单。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以上二者须提供其一);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本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章,见附件)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或传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或传真件;
    (4)印鉴卡(一式三份,见附件)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或传真件;
    (5)场外开放式基金账户(即中登上海TA账户)、原场内证券账户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或传真件;
    (6)确权申请表(机构)(见附件);
    (7)场外基金账户开户确认单。
    本公司直销各网点、中国建设银行各网点或华夏兴和混合场外代销机构在接受投资者的确权申请后须首先核实申请内容的正确性,无误后将确权申请表及上述资料传真至本公司基金运作部(传真号码为:010-63136280)并将投资者提供的确权申请表原件留档备查。
    三、对于欲在场内将证券账户转指定到具备“上证基金通”资格的证券公司席位上的投资者,须直接向本公司传真申请材料办理。
    1、个人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传真件;
    (2)原场内证券账户复印件、传真件;
    (3)确权申请表(个人)(见附件);
    (4)指定交易协议。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以上二者须提供其一);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本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章,见附件)及复印件或传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或传真件;
    (4)印鉴卡复印件或传真件(见附件);
    (5)原场内证券账户复印件或传真件;
    (6)确权申请表(机构)(见附件);
    (7)指定交易协议。
    注:以上资料提供的复印件或传真件须保证内容清晰、无误。
    投资者须将确权申请表及上述资料传真或发送邮箱至本公司客服部(传真号码为:010-63136280、客服邮箱为:service@chinaamc.com),并将确权申请表原件寄至本公司客服部(邮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B区安庆大街甲3号华夏基金六层 确权(收),邮政编码:101318)。
    四、在收齐申请确权材料后,本公司会对投资者提供的确权信息进行核实,无误后为其重新登记确认基金份额。若由于原股东账户暂未指定交易等原因,投资者有未领取的原兴和证券投资基金退市前的现金红利,本公司核实投资者提供的确权资料后将此部分现金红利划往投资者指定的本人银行账户中。若华夏兴和混合存续期内产生分红,本公司核实投资者提供的确权资料后将此部分分红以现金红利的形式划往投资者指定的本人银行账户中。
    五、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本流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七、附件
    1、确权申请表(个人)-兴和.doc
    2、确权申请表(机构)
    3、确权申请表填写说明(个人)-兴和.doc
    4、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5、印鉴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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