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HD for iPad

中国证监会就此发出通知 券商不得搞风险投资 

时间: 2001-04-18 字体大小:


  为促使证券公司规范经营,防范其盲目进行风险投资引发风险,中国证监会日前下发了《关于对证券公司参与风险投资进行规范的通知》,明确规定证券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参股风险投资公司间接进行风险投资。
  通知指出,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证券公司直接进行风险投资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从通知下发之日即2001年4月12日起,证监会派出机构将督促辖区内已参与风险投资的证券公司进行清理和整改。通知要求,清理整改工作要在6个月内完成,同时要将清理和整改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今后,对继续从事风险投资的证券公司,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转载自《证券时报》
网上交易申请直通车_三步开通
电子对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