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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更适合销售开放式基金

时间: 2001-05-14 字体大小:


 
  编者按 随着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的“华安创新基金”获准筹备设立,开放基金的脚步已日益临近。开放式基金的试点也成为业内持续关注的焦点。本版特约请有关专业人士,谈了他们对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特点、制度优势、收益前景、销售主体等问题的看法。虽然在有些问题上,他们的观点也不尽一致,但我们仍希望能对您有所启发。
  从我国目前各大基金管理公司和代
  销机构———五大商业银行的准备工作情况看,开放式基金将会很快与广大投资者见面。尽管开放式基金的发行主体———基金管理公司是开放式基金品种方案的设计者和基金的管理者,有的还是基金的直接销售者,但是,从世界各国开放式基金发展的现状看,基金管理公司自身销售本公司基金的数量是极其有限的,而基金的主要发行任务则是委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来完成的。这是因为,基金管理公司的主业是管理基金,因而分支机构设置很少,有的甚至为了集中精力进行基金运作和管理,降低运营成本,选择了不设分公司、不进行直销的经营模式,即使进行直销的,因为网点少,也只是主要起一个基金宣传、营销的作用。那么,开放式基金由谁来充当销售主体更有利于其发展和市场需要?笔者认为,无论是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看,还是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都应该是商业银行。其主要理由如下。
  商业银行代销开放式基金是确保基金募集成功的关键。按照有关办法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其发行期内必须销售到规定的数量,才算募集成功,否则,要将已申购的投资者资金在规定时间内退回,并宣布基金募集失败。也就是说,开放式基金在销售过程中是有募集数量不足的风险的。这就要求,开放式基金的销售必须有较多的销售网点来完成。在投资者对开放式基金投资意愿一定的情况下,显然,其销售的范围越大,认购的数量就越多。而在我国,拥有面向广大居民开展金融服务的场所,只有商业银行最多。商业银行代理销售开放式基金,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能够更好地保证基金的成功募集。
  商业银行代销开放式基金能够吸引稳定的投资者。开放式基金的最大特点是投资者拥有随时赎回的权力。一般情况下,如果基金业绩优良,投资者购买基金的资金会快速流入,致使基金资产增加;而如果基金经营不善,净值下跌,投资者会赎回基金单位,导致基金资产减少。基金管理公司最大的担心莫过于基金被大量地赎回。因此,保持基金份额的增长或相对稳定,是摆在基金管理公司面前的重要课题。而要使开放式基金份额增多或保持稳定,除了基金要有良好的收益回报外,最好的办法就是拥有一批稳定的投资者队伍。而从商业银行网点销售的基金,大多数投资者是储户,他们对收益的期望值不高,而且他们的资金有较长的闲置时间,这一点从目前银行储蓄存款中定期达75%以上,便可得到证明。因此,要保持基金份额的稳定,只有寄希望于由储户转化来的投资者。此外,通过银行渠道认购开放式基金的机构投资者,也都是商业银行的基本客户,他们会对闲置资金的投资有较长远的打算,因为银行会在必要时解决他们资金的燃眉之急,这一点其它销售机构是难以办到的。因此,相对于证券公司来说,商业银行代销开放式基金具有明显的优势。
  商业银行拥有众多潜在的投资者。据有关部门统计,到去年底,我国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余额已达6.4万亿元,居民手持现金超过5000亿元。这一巨额资金无疑是开放式基金的主要来源。如果商业银行成为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主体,它将发挥自身的网点多、与居民联系广的特点,及时销售开放式基金,从而降低销售成本。如果基金管理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并做好开放式基金的宣传、营销工作,使储户对开放式基金的收益与风险有所认知,许多储户都将成为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再从机构客户看,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公司、企业或单位都把基本帐户开到了五大商业银行,他们的家底银行最清楚。有的企业单位干脆委托银行代为理财,或请银行来为其闲置的资金寻找出路,这就给商业银行推销开放式基金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

 
    转载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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