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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专家建言证券市场:积极推进对外开放

时间: 2001-03-22 字体大小:


    由中国人民银行两位金融专家谢平、易诚日前共同完成的一份报告建议,推进证券市场对外开放,妥善解决我国证券市场上的历史遗留问题。

    关于推进证券市场对外开放,报告指出,首先,应在加入WTO后允许外国证券机构通过在证券交易所设立的特别席位直接交易B股;允许设立中外合资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第二,一如既往地鼓励更多的国内优质企业到境外发行上市。第三,随着各方面条件的成熟,逐步允许符合标准的外资企业来我国发行股票并上市,优化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结构。第四,积极创造条件,允许符合境内和境外两地法定条件的内地证券公司到香港特区及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引进人才。第五,借鉴国际经验,积极研究各种办法,在适当时机,允许外资有控制、有步骤地进入证券市场。

    报告提出,应采取积极措施解决法人股流通问题。目前许多人把国有股流通与国有股大幅度减持等同起来,这种看法很片面。首先,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并没有大幅度减持国有股的需要,个别环节需要补充一些资金,但这个数量与当前国有法人股总市值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其次,国有股所谓战略性调整问题,也就是国家对哪些行业要保持控股,哪些行业可以不保持国家控股,但这种调整并不是总量的大幅度减持,有些行业还要增持。

    报告认为,当前应认真执行《证券法》,并进一步强化证券市场监管。要按照《证券法》制定相应的各项具体规章;借鉴国际立法经验,结合实际对《公司法》的某些条款作出必要的修正。加快制定《投资基金法》、《投资者保护法》等法律。同时,按《证券法》、《公司法》的要求,对原有的部门规章作出全面的清理。


    转载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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