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1年记帐式(三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1年记帐式(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国债于2001年5月1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国债903”,证券编码为“1903”,标准交易单位为“手”,每手面值为1000元。本期国债可用作场内回购交易抵押券,抵押比例为1∶1。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代码的转换工作,即将本期国债承销商的国债分销代码1620、1630统一转换为“1903”。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1年5月9日
关于2001年记帐式(三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所就2001年记帐式(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于2001年5月10日起在本所上市。本期国债面值100元,期限为7年,利率为3.27%,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国债,利息按年支付,起息日为2001年4月24日,每年的4月24日支付利息(逢节假日顺延,下同),2008年4月2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二、本期国债上市交易的证券名称为“21国债(3)”,证券代码为“010103”,交易数量以手为单位(1手=1000元面值)。
三、本期国债上市首日开盘采用集合竞价方式,当日行情显示该国债“证券名称”前冠以“N”以示提醒,第二天起采用连续竞价交易。请各会员单位注意检查调整柜面系统设置。
四、本期国债为记帐式,上市后以无纸化的方式进行交易和帐面交收。交易市场买卖后债权的增减,均通过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开立的股票帐户(或基金帐户)中增减。其交易清算事宜同国债现货交易。
五、根据财政部规定,各会员单位不得为投资者开立“证券二级帐户”买卖本期国债。
六、本期国债上市后折算标准券比率为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