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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表示企业增值税制要改

时间: 2001-04-16 字体大小:


  国税总局副局长许善达近日表示,现有税收制度在许多方面仍阻碍着企业的投资和创新,迫切需要在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等方面加以改革。
  许善达说,税制滞碍企业创新突出表现在企业增值税上。我们目前采用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企业购进生产设备的支出不能抵扣,造成企业负担沉重,这在国际上也是少见的。他认为,这种征税方法极大限制了企业的投资行为,对企业的风险投资行为限制尤甚。他透露,这个问题已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目前正在展开对此制度改革的充分讨论。
  他说,国税总局日前公布的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进口税和证券交易税之和同比增长是负值,而去年这两项占到税收增加额的25%-30%。在这种情况下,增值税成为拉动国内税收增长的主要动力。这虽然减少了税收流失,有效地增加了收入,但也把更多的财政负担压在了企业的投资上,增加了财政风险。投资增长率的提高不能建立在财政风险之上,而应从基础制度比如税制上加以改革。
  许善达同时指出,目前国内企业用于研发、创新上的费用是可以抵扣的,对比例也无限制,但企业在这方面的投入比例还很小,刚刚超过销售收入的1%,而国外大企业这一比例通常超过10%。造成企业这样做的原因很多,如企业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到底如何协调,考核企业应以何为标准等。他说,对企业的利润波动应具体分析。例如对我国上市公司,不能只看它表面上公布自己利润增加,而应该看它利润形成的原因。企业利润增长如果是建立在减少折旧提取、减少研发费用支出上,是不值得庆幸的。


    转载自《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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