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HD for iPad

中国证监会发出《关于派出机构开展和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01-04-25 字体大小:


                  投资者教育工作将在全国展开 

  为贯彻落实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日前中国证监会向各派出机构发出《关于派出机构开展和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派出机构增加投资者教育职能,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教育提纲和布置的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切实负起组织和推动所辖地区投资者教育职责。
  《通知》还对派出机构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原则和方式方法提出了具体要求。各派出机构将专门指定一个处(室)组织实施,同时指定一名领导成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通知》要求,各派出机构进行投资者教育,目的是让投资者了解投资品种的特点和风险,熟悉证券市场法律和规则,树立防范风险意识和正确投资理念,学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各派出机构要配合新政策、法规出台,运用具体案例,突出教育内容。主要是:普及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宣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风险教育;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和接受投资者投诉。要特别督促和指导辖区内各证券公司开展和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要针对证券公司各营业网点直接面对投资者的特点,引导他们把这项工作做深、做细。要及时对证券公司开展中小投资者教育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定期对教育质量和绩效作出评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通知》强调,开展和加强投资者教育,是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规范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境外比较成熟证券市场的共同做法。我国证券市场是新兴的发展中市场,投资者数量持续增长,投资者教育任务十分繁重和紧迫。要认识这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坚持常抓不懈,切实抓出成效。
  《通知》同时指出,开展投资者教育是一项非营利性的活动。要注意防止社会上的一些个人和机构借此之名谋取利益。 


    转载自《证券时报》
网上交易申请直通车_三步开通
电子对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