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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周报内容及格式的公告

时间: 2001-03-30 字体大小:


  2001年3月13日,十家基金管理公司和五家托管银行在北京召开了联席会议。与会代表就基金净值公告的格式及内容等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达成如下共识:
  1.为客观反映基金净值状况,建议有关媒体在公告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时,所列基金排序以按基金设立时间先后为妥。
  2.封闭式基金每周六公告本周五单位资产净值一次(节假日顺延)。
  3.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周报表内容及格式为: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周报表
  序号  代码  基金  单位  累计  基金  设立  管理  托管人   未经审计的单位
                名称  净值  净值  规模  时间   人             拟分配收益
  注:1.本表所列   月   日的数据由有关基金管理公司计算,基金托管银行复核后提供
  2.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为:按照基金所持有的股票的当日平均价计算
  3.累计净值=单位净值+基金建立以来累计派息金额
  4.未经审计的单位拟分配收益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上年度单位可分配收益,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收益分配比例(至少90%)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后得出,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有关财务数据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基金单位净收益、单位分配收益及其权益登记日、红利派发日等收益分配有关事项,以基金年报和基金分红派息公告为准。
  4.基金红利分配方案正式公布后,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周报表将不含未经审计的单位拟分配收益项。
  5.以上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周报表内容及格式自本公告之日起正式执行。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1年3月30日


    转载自《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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