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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谈近期基金监管工作 基金运作必须取信市场取信社会

时间: 2001-03-26 字体大小:


  ■华安基金管理公司被初定为首家开放式基金试点单位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相关筹备工作正加紧进行  
  ■将改革基金公司筹建审批制度,研究扩大基金公司发起人范围  
  ■老基金清理整顿取得新进展,4家新筹建公司开业进入倒计时
  本报北京3月25日电(记者 刘倩)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今天在此间向记者表示,在对证券投资基金规范运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调查的同时,证监会还就更新有关基金监管的理念,突出强化监管,促进基金管理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推进市场化改革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这位新闻发言人还介绍了证监会在推进市场化改革、推进基金业发展方面所取得的进展。他透露, 证监会已根据去年由境外专家进行的评审结果和去年以来的各项监管工作中对各基金管理公司的评价结果,初步确定了华安基金管理公司为首家开放式基金试点单位;其他完成自查整改的公司正在抓紧相关准备工作。证监会将本着成熟一家,试点一家的原则,根据各公司准备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结合对公司内部管理改善情况的检查,公平对待,不采取预先指定的方式。
  新闻发言人还透露,由原有基金清理整顿后经过整合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审批工作也在抓紧进行;按照“新的治理结构、新的内控制度、新的基金产品设计”要求,4家新筹建公司开业核准工作已进入倒计时;证监会还发出通知,要求各基金管理公司研究以吸收保险资金和由封闭转开放的各种基金产品创新方案;证监会还将结合基金管理公司筹建审批制度的改革,研究扩大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的选择范围,鼓励有关法人提前就规范证券交易行为作出承诺,自我约束,市场检验,改变以往公司筹建审核中发起人资格缺乏市场行为评价机制的局面。在严格自律的基础上,为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提供市场准入机会。研究制定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的人才储备培训办法,修改基金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增加从业人员来源的社会广泛性,优先考虑熟悉市场业务的海外归来人员,以市场化的方式考核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信誉和专业素质。与此同时,有关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法规起草工作和相关准备工作,也在抓紧筹备。
  这位新闻发言人介绍说,近一段时期以来,为促进基金公司规范运作,监管部门采取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于今年1月19日发出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包括正在筹建中的公司)必须完善治理结构,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其人数不少于公司全部董事的三分之一,并多于第一股东提名的董事人数。目的是通过借鉴国际惯例,在制度上限制基金管理公司与股东的不公平关联交易,完善董事会的内部制衡机制,监督公司管理层严格履行契约承诺,强化内控机制和纪律程序,规范内部员工行为,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1月份还对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活动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在对外合作交流活动中,重点研究有关基金的治理结构和公司内控制度,特别是应当在完善基金契约和招募文件中的自律承诺等基础业务细节,充分借鉴国际经验。
  二是最近结合对公司自查结果和现场检查,先后发出通知,就规范基金运作中的证券交易行为分别向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交易所、托管银行提出要求;强调管理公司和基金经理必须对基金运作中的证券交易行为承担责任,证券交易所对基金帐户和对其他投资人的帐户都应当随时监控,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予以提示、警告和公开谴责;另对判断行为性质有争议的情况及时上报证监会。通知中要求管理公司和基金经理必须关注社会舆论中所反映的问题,注意有关规则的修改变化,随时调整其交易行为。托管银行应当增强监督意识,随时向证监会报告有关情况。
  三是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整工作重心,强化监管,系统地修改相关法规。证监会目前已着手修订审核制度,增设专家审议程序,结合部门负责人调整和业务人员轮岗,调整内部规章制度和内部行为规范,实行近亲属从业回避制度;同时进一步明确监管角色,严格区分履行监管职责的具体方式和对公司民事行为的引导方法。3月13日,证监会要求各基金管理公司以联席会议的方式,研究社会各界对基金管理人年度报告的意见和反映,按照“三公”原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相关会计处理;同时还要求五家托管银行也以联席会议的方式,研究社会各界对基金净值计算和基金周报编制方法的意见;本着参照国际惯例,吸收各方意见合理成分的原则,督促各基金管理公司修改有关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和具体标准。 


    转载自《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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