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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

赎回

操作流程:
第一步:登录网上交易;
第二步:点击左侧菜单中的“基金交易”,并选择“赎回”;
第三步:选择希望赎回的基金后点击“赎回”;
第四步:输入赎回基金份额,并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提示交易申请受理成功。
若您暂不需现金,在您提交赎回委托时建议将资金回到货币基金,即转换为华夏现金增利货币。未开放与华夏现金增利货币转换业务的基金或者华夏现金增利货币暂停转换转入业务时,不可以进行此操作。
您可以在任一时间提交交易申请,若提交时间是在非开放日或者开放日的15:00以后,系统将视其为下一基金开放日的交易申请。
一般情况下,T日的赎回申请,T+2日起可查询确认结果。特别提示您:QDII类基金(工作日详见相关产品申赎开放日列基金T+3日可查询;FOF类基金、华夏中小板ETF基金T+4日可查询;

一般情况下,T日的赎回申请确认成功,货币型、理财型基金赎回款在T+1日划出,普通债券型基金赎回款在T+2日划出,其他普通股票型、混合型、指数型基金赎回款在T+3划出;还有的基金赎回款划出时间特殊,以部分基金为例:华夏中小板ETF、华夏大中华混合(QDII)、华夏移动互联混合(QDII)、华夏上证50AH优选股票赎回款在T+4日划出,FOF类基金及华夏全球股票(QDII)、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华夏新时代混合(QDII)、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赎回款在T+5日划出(QDII类基金工作日详见相关产品申赎开放日列表),华夏收益债、华夏大中华信用债、华夏全球聚享(QDII)赎回款在T+6日划出。

除华夏财富宝货币外,对于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基金,如果您持有的基金份额超过1份,则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不能低于1份;且在部分赎回的情况下须保持赎回后的可用份额余额不少于1份(华夏现金增利货币无此限制);如果您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申请赎回的份额则必须包含全部份额数。例如:持有0.89份前端收费模式的华夏回报混合,申请赎回的份额需要输入0.89份。

持有期计算方法:申购或者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减去申购或转入的确认日对应持有天数就是持有期。如果是认购期基金,起始日为合同生效日。

 

T日申购、使用T日净值(T日晚间公布)、T+1日确认的基金,本例中N大于等于2

日期(均为交易日)

T15点前

T+1

T+2

……

T+N

T+N+1

持有期

交易情况

提交申购委托

确认申购成功

持有

持有

提交赎回委托

确认赎回成功

T+1(含)~T+N+1(不含)

持仓情况

日终不持有

日终已持有

 

 

日终仍持有

日终不持有

 

 

T日申购、使用T日净值(T+1日晚间公布)、T+2日确认的基金,本例中N大于等于3

日期(均为交易日)

T 15点前

T+1

T+2

……

T+N

T+N+1

T+N+2

持有期

交易情况

提交申购委托

申购委托待确认

申购确认成功

持有

提交赎回委托

赎回委托待确认

确认赎回成功

T+2(含)~T+N+2(不含)

持仓情况

日终不持有

日终不持有

日终已持有 

 

日终仍持有

日终仍持有

日终不持有

 

 

T日申购、使用T日净值(T+2日晚间公布)、T+3日确认的基金,本例中N大于等于4

日期(均为交易日)

T15点前

T+1

T+2

T+3

……

T+N

T+N+1

T+N+2

T+N+3

持有期

交易情况

提交申购委托

申购委托待确认

申购委托待确认

申购确认成功

持有

提交赎回委托

赎回委托待确认

赎回委托待确认

确认赎回成功

T+3(含)~T+N+3(不含)

持仓情况

日终不持有

日终不持有

日终不持有

日终已持有 

 

日终仍持有

日终仍持有

日终仍持有

日终不持有